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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贷款诈骗数额须先明确还款时间

大律师网 2015-03-10    0人已阅读
导读:认定贷款诈骗数额须先明确还款时间 司法实践中对贷款诈骗数额的认定,主要看行为人在案发前有多少贷款仍未归还。笔者认为,“案发前”本身就并非法律术语,以此界定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利于实践把握,不利于打击犯
认定贷款诈骗数额须先明确还款时间 司法实践中对贷款诈骗数额的认定,主要看行为人在案发前有多少贷款仍未归还。笔者认为,“案发前”本身就并非法律术语,以此界定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利于实践把握,不利于打击犯罪。如甲和乙分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同一天诈骗银

认定贷款诈骗数额须先明确还款时间

司法实践中对贷款诈骗数额的认定,主要看行为人在案发前有多少贷款仍未归还。笔者认为,“案发前”本身就并非法律术语,以此界定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利于实践把握,不利于打击犯罪。如甲和乙分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同一天诈骗银行贷款人民币100万元。后甲在案发前一天将贷款归还;而乙则在银行报案后的第二天将贷款归还。按现行做法,甲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乙的行为则构成犯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归还贷款时间仅相差两天,结果却差距甚大,不符合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基本司法原则。

建议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贷款诈骗罪行为人归还贷款的时间作出明确界定,可结合民法诉讼时效的规定,如行为人在贷款到期后两年内经多次催收仍拒不归还,同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月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金融诈骗罪中规定后七种情形之一,即可认定贷款诈骗罪:(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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