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们谈到了房屋按揭诈骗的严重性,很自然我们必须谈谈骗子惯用伎俩。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网络高度发达出现了电子注册和网上申请贷款以后,许多新的骗钱手法出现了。
第一种是“阴谋”。首先窃到可以进入电子注册系统人(如律师)的个人身份信息,然后一个磁盘加上几个数字,罪犯就可以很悠闲地在注册系统里漫游,发现目标记下注册户头信息及现存按揭的详细资料。下一部就将该屋业转移注册到自己的名下(此时会很守法地支付注册费和土地转让税),接下来是注册取消现有的房屋按揭。然后他们找按揭贷款公司申请新的贷款。通常他们只申请房价的一半,因为此时银行不做估价,又省了一道麻烦。所有文件到手后找个律师。律师在不知道任何问题情况下完成文书工作,几天后钱转到罪犯手中,大功告成,逃之夭夭。对“阴谋”类最可怕的是那种无贷款出租物业。房主又不在该处住。租客用伪造身份资料租下房子,按时交房租。时间长了租客就以业主的身份开始卖房,此方法最简单,因为已无贷款,注册登纪不涉及第三方。只要找到买房人(应当很容易,因为价格便宜)。然后找律师过户就行(律师查注册系统也无用,因骗子在以业主身份出现)。
第二种情况是“阳谋”。此种情况多发生于房市的熊市。一幢房子在市场上半年也无人问津,突然有人以全价买下,但有一小小条件。在合约上价格要高出要价,原因是要用多出部分做装修改建。听上去合情合理。卖家又急着出手自然同意。30万房子申请50万贷款,付卖方30万后携20万找下一个目标去了。
第三种情况是“半阴谋半阳谋”。此种情况发生在牛市,房价一浪高一浪,银行也忘了房子到底该值多少钱。如一个物业值20万,罪犯买下后他的朋友会用40万再买下。第二个买家然后申请高比例贷款甚至零首期。银行批准了38万(95%)甚至40万(零首期)的贷款。一部分钱用来支付第一次的交易。等所有人的眼睛转向其它地方后,“搬家”了。银行收回空房子拍卖,当然只能卖到20万左右。余下部分take lose。
对于一般人而言第一可怕的是无贷款出租房被骗。因为你可防范的地方最小,你的租客时间长了就变成了“你”,而你又无贷款,根本不涉及第三方。所以防范起来困难些。但做为消费者保管好自已的身份资料是十分重要的。出生日期、SIN号码、银行帐户都是绝等机密,不可轻易外示。另外我们也希望安省电子注册系统也能加强安全管理,同时银行在审批贷款程序方法及估价方法能审查其现行管理,最终减少诈骗案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