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房产“换”赡养 财产继承问题侵害老年人权益

大律师网 2015-03-13    0人已阅读
导读:为了让子女更好地照顾自己,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把房产馈赠给子女,作为赡养的条件,没想到,个别不孝子女非但没有赡养老年人,反而把房产占为己有。记者了解到,在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中有4成是由于房产等财产继承
遗产意识———再婚前要进行财产公证或办理遗嘱公证,对自己身后的财产分配作出书面说明。 维权意识———一些老人觉得和晚辈争财产不光彩,明知吃亏也不愿与晚辈争辩。 执行意识———立遗嘱时要考虑到具体执行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老人若遇继承权被侵犯或者被剥夺时,要尽量在财产被事实分配之前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