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胎儿是否有的代位继承权?

大律师网 2015-03-13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不包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据此,胎儿享有代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不包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据此,胎儿享有代位继承权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