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回迁安置的经营房,以已故父亲的名义购买产权,但至今未办下房产证。1997年,甲的母亲将该经营房一半的产权以公证形式立遗嘱处分给二儿子乙。1999年,其母亲去世后,乙以该公证书起诉甲腾房,双方发生纠纷。甲认为,其母亲所立遗嘱公证,因房产证未办下,该房属于物权不确定状态,应予撤销。乙认为,其母亲所立遗嘱经过公证,是合法有效的,母亲去世后,按照遗嘱甲应将房腾给他。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