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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消费维权新观念——超前保护与政府诚信

大律师网 2015-03-13    0人已阅读
导读:“维权重在超前保护,政府部门首先要讲诚信!”日前在广州社情民意中心与市消委会举行的“诚信。维权”座谈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专家市民一致提出了广州人消费维权的新观念。广州

  “维权重在超前保护,政府部门首先要讲诚信!”日前在广州社情民意中心与市消委会举行的“诚信。维权”座谈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专家市民一致提出了广州人消费维权的新观念。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赵副秘书长透露,广州市消委会与市仲裁委员会即将成立“消费纠纷仲裁庭”,当消费者利益受损,双方协调不果时可进行仲裁。广东恒益律师所吴凯律师说,消费者在签合同时须注意要把此项列入合同条款,可有效提前预防纠纷发生。

  暨南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教授认为,对消费者维权,重在超前保护,而非事后的法律补救,需要有强有力的政府监管。目前有关的法律法规其实是比较完善的,但执法部门却软弱无力,监控不到位。政府部门应带好头,比如规划变来变去,又不公开,就失信于民。周教授认为,首先要有诚信的政府,才有诚信的公民、企业,然后才能建立诚信的社会。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的陈教授在会上发言认为,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信息不对称,动不动要消费者自己去打官司,成本太高,政府部门应负起责任,尽可能做到超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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