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财政厅、河北国家税
导读: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财政局、河北省唐山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唐财税[2001]3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
发布部门: 河北省唐山市财政局、河北省唐山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唐财税[2001]3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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