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523.97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117.74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504.99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756.43 3、职工月平均工资 1143.17 青岛市2006年统计数据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28元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945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6546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03元 社会职工平均工资18235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574元 北京市: 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97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620元; 陕西省二○○七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8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60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7553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181元/年;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503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