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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费者肯德基果汁伤食道 协商未果起诉

大律师网 2015-03-13    0人已阅读
导读:在肯德基餐厅喝果汁却被异物划伤食道,受伤的消费者隋某将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8278.1元。记者获悉,东城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该案。隋某诉称,2007年2月19日(农历大年初二)的下午,自己与朋友在肯德基安外店

  在肯德基餐厅喝果汁却被异物划伤食道,受伤的消费者隋某将北京肯德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8278.1元。记者获悉,东城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该案。

  隋某诉称,2007年2月19日(农历大年初二)的下午,自己与朋友在肯德基安外店购买了一杯热果汁,喝下去时感到有异物,当即出现呕吐反应。在店门外的地沟旁边,隋某瞬间吐出刚在肯德基饮用的果汁饮料和大量的血及胃里的残留食物。

  隋某立即与该店经理张某联系,发现热饮杯外壁上有其他饮料残留的痕印。张某了解情况并查看后陪隋某先后前往北京安贞医院、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就诊,但均因放假没有相应的医疗设施进行检查,两人决定第二天去同仁医院就诊。

  隋某当晚回家后因食道一直疼痛根本无法进食。第二天医院检查结果为食道内已无异物,但划伤后伤口未愈合,导致疼痛无法进食。之后,当隋某来到肯德基安外店询问解决事宜时,该店经理张某却翻脸坚持说必须有证据证明异物是肯德基的相关产品才予以赔偿。

  隋某认为,肯德基理应对其提供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赔偿自己为此发生的医疗费及交通费共计278.1元,赔偿精神损失费8000元。

  今天上午,肯德基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知道此事的发生,但是事发当天,隋某声称在饮料中喝到了异物,却将该物吐在了外面,肯德基方面一直没有看到该异物,隋某目前也无法提供该异物。

  该负责人还说,事发后,肯德基方面已经协助隋某到几家医院去看病,但是几次药费共计280余元,隋某却提出8000元的精神赔偿,在协商时双方没有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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