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阐述商标的使用规范

大律师网 2015-03-13    0人已阅读
导读: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不少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存在使用商标较为随意、不够规范等问题,商标侵权行为屡有发生。所以对此所进行的一系列规范措施便是我们常说的商标的使用规范。商标的使用规范内容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一是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不少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存在使用商标较为随意、不够规范等问题,商标侵权行为屡有发生。所以对此所进行的一系列规范措施便是我们常说的商标的使用规范。

  商标的使用规范内容

  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

  一是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

  二是使用的商标须合法;

  三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

  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

  未注册商标

  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

  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

  商标不规范使用违背公平竞争的准则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违背《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宗旨。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既包括一般不规范使用行为,也包括严重不规范使用行为即商标侵权行为。

  注册商标不规范类型

  使用商标的主体

  主要表现:

  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

  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

  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

  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商标不合法表现

  主要表现: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井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

  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商品不合法

  主要表现: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

  5.反向假冒行为。

  不规范使用类型

  1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

  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

  3.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4.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甩的行为;

  5.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声为;

  6.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

  商标不规范使用后果

  一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

  二是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三是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不规范使用的责任

  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简正德认为,产品外包装上的文字说明属于广告范畴,如果没有经过相关机构认证,就标榜“绿色”、“有机”、“无公害”字样是一种夸大宣传的行为。企业之所以要钻这个空子,一方面是因为利益的驱使,另一方面就是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的概念也很模糊。这也同时说明我们的市场制度还不完善,有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这方面的法律法规。

相关调查 绿色标志使用不规范

  调查了广州市几家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发现许多食品在包装上都打着“绿色”、“天然”或者“无公害”等字样的招牌,但是仔细看包装竟然没有任何关于“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认证标示,这些所谓的“绿色食品”完全是厂家自己贴上的。

  调查中还发现,即使有些食品的包装上有绿色食品的认证标志,但部分厂家的使用也不规范,甚至有些是假冒的。记者在一家超市看到湖北某厂家生产的咸蛋系列产品,包装上有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绿色食品”文字、编号但却没有防伪标签和“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文字。而另一家四川省眉山市的某公司生产的什锦榨菜的包装上,也是仅仅只有“无公害”标志的图形没有任何机构的认证说明。

  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谭恩胜介绍,在广东省,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权必须是“四位一体”,否则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假冒的。

  专家有话

  据广东省绿色食品办公室主任谭恩胜介绍,市场上某些厂家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现象,不仅危害到消费者的利益也危害到其他正当厂家的利益。

  他表示,在消费者购买产品时,首先它会误导消费者,如果它本身的价格等于或低于其它没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那么消费者肯定会选择有标志的产品,这不仅危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如果产品没达到绿色食品的要求,也有可能危害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对于有绿色食品商标使用权的产品,这些违规商品因为生产的成本比较低,所以它的价格往往比正当的绿色食品低,这样在竞争中就有比较大的竞争优势,而最后吃亏的却是正规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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