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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的范围清偿顺序

大律师网 2015-03-16    0人已阅读
导读:抵押权的实现1.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2.抵押物拍卖价款的清偿顺序: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3.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

  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抵押物拍卖价款的清偿顺序: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3.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①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② 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③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5.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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