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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两地”成功调解上访事件

大律师网 2015-03-16    0人已阅读
导读:2007年12月17日,潜江市工商局消保科收到由省信访局转省工商局,关于宜都市陆洲农工贸易加油点巨启胜上访信件后,市局按照信访处理原则由消保科和泽口分局共同处理。2007年10月24日巨启胜在金澳科技(湖北)化工有限公
点评:严格来讲,不属于消费纠纷(购买柴油是为了经营而非消费)受理范围。然而工商及消委积极受理处理此投诉,真是难能可贵。 本案例警示生产厂家生产的商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质量状况。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大宗商品时,记得索要该批商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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