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流程

大律师网 2015-03-23    0人已阅读
导读:(一)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做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

  ●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

  ●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

  ●应当由公司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注:■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担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5、清算费用

  ●清算组成员和聘请工作人员的报酬;

  ●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6、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7、清算方案

  ●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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