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劳动合同关系调整基准日的确定
国有股权转让导致国有股不绝对控股或不参股时,以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批准日为转换劳动关系的基准日。
五、补偿金和安置付费的计算
㈠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平均工资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
2、工作年限计算标准
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区分以下情况分别计算:
⑴特殊工种职工的折算工龄不作为计发经济补偿金年限;
⑵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应为连续工龄扣除不在岗工作年限;
⑶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招收的职工应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扣除不在岗工作年限;
⑷退役军人入伍前的工龄、军龄和待分配时间应合并计算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⑸其他从国有单位调入的职工,没有享受过经济补偿金或安置费的,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单位工作年限;
⑹由个人自愿造成的不在岗年限视为不在岗年限;
⑺对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的目标公司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对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的,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应当将职工在原主体企业的工作年限与到目标公司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㈡安置费的计算
1、适用范围
国有股权转让后国有股不绝对控股或不参股时,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原企业固定工,解除劳动合同时,选择自谋职业的,享受一次性安置费政策。自谋职业的职工视同在业人员,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计算标准
因各地经济差异,各省市的标准也略有不同。
3、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⑴内部退养职工的安置
国有股权转让后国有股不绝对控股或不参股时,由目标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5年)或男职工工龄已满35年、女职工工龄已满30年的职工可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内部退养职工的有关费用按下列办法计算:
①退养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可按转让前企业实际执行的标准执行,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②企业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部分,企业应按国家规定的基数和统筹费率及职工的原缴费工资标准计算到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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