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天津市交管局向社会公布了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拒预付或预付赔偿金数额不足时,交管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责任者的肇事车辆的规定和预付赔偿金应用的标准。该项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转自搜狐 据市交管局事故处的有关人士介绍说,预付赔偿金是发生 转自搜狐转自搜狐
预付赔偿金数额一般应以确定的交通事故造成损失为限,预付赔偿金应用标准为:全部责任按100%预付赔偿金,主要责任按70%预付赔偿金,同等责任按 50%预付赔偿金,次要责任按30%预付赔偿金。对合并损伤每增加一类或一项,在以相对重伤为预付标准基础上,按增加类或项的伤情标准50%加预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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