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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3-24    0人已阅读
导读:浙江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1、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74元2、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3349元3、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265元4、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442元5、2007年城镇

浙江省2008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1、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74元2、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3349元3、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265元4、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442元5、2007年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29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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