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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逃逸后不构成犯罪的应受什么处罚?

大律师网 2015-03-24    0人已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逃逸后会受什么处罚?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分别视有关情形予以处罚: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

交通事故逃逸后会受什么处罚?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分别视有关情形予以处罚: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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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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