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投案自首的该如何认定?

大律师网 2015-03-24    0人已阅读
导读:【基本案情】    2006年3月23日,货车司机甲因违反交通规章行驶,将骑单车行驶的被害人乙当场撞死,甲见状慌忙将乙拖至路边,并拨打电话报警,公安交通部门接到报警后赶赴现场,却发现肇事者已弃车逃离现场。次日上
检察机关以甲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刑事诉讼,法院审理认为,甲在从事交通运输过程中,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造成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甲肇事后虽有报警行为,但随后弃车逃离现场,应当认定其有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审宣判后,甲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审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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