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介绍2011年河南、安徽、山东、西藏、湖南、陕西、江苏等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新公布的数据来计算的。供大家参考,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2011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据2011-02-25 公布的《2010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一审辩论终结前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23.73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82.21元/年; 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30.26元/年; 四、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838.49元/年; 五、2009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为27357元/年。 2009各种分组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来源:《2010河南统计年鉴》5-21(第143-145页) 1、农、林、牧、渔业为15986元/年。 2、采矿业为41541元/年。 3、制造业为23481元/年。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33642元/年。 5、建筑业为21851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29142元/年。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为34364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为19780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为18688元/年。 10、金融业为44210元/年。 11、房地产业为26526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21691元/年。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为33380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为23072元/年。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为22438元/年。 16、教育为29919元/年。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为28257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为26337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为27088元/年。 2011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3691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4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18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9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07元。 2011年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2010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陕西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 2010年3月2日,最新准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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