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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洛阳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洛阳2008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发生或2009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洛阳市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97元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78元  3、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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