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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重庆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项目及计算方式

大律师网 2015-04-01    0人已阅读
导读:2010年重庆市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3元(即2009年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80.25元,重庆市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应相应调整)。 二、2009年
2010年重庆市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3元(即2009年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80.25元,重庆市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应相应调整)。 二、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48.67元/年,2009

  2010年重庆市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和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3元(即2009年重庆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80.25元,重庆市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应相应调整)。
  二、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48.67元/年,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144.06/年。
  三、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土为4621元/年,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42元/年。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办公室于2010年4月30日印发《重庆市2010/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公布了上述数据。据此,重庆市2010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已经出台,大家可按下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表计算赔偿金额。您也可电话预约咨询:13668016606。
2010年重庆市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
  2010年重庆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
  或者×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14、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30963元÷12个月×6个月=15481.5元
  15、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009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6、交通费
  17、住宿费
  18、误工损失
  19、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0年重庆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项目及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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