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肖像享有的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自然人才享有基于肖像而产生的各项权利。所以,作为公益团体不具备肖像权的构成要件,也就无肖像权可谈,更谈不上非法侵犯其肖像权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及荣誉权,但对肖像权未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