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ゴ蟮赖? 荣誉获得权的基本内容有二:一是任何民事主体都有权利通过自己的行为获得荣誉,其他人不得非法妨碍、阻挠其获得,也不能侵占其应获得的荣誉。二是民事主体在获得荣誉的同时,可获得因荣誉所生之利益,如奖品、奖金以及被授予荣誉后所带来的其他物质利益。?ゴ蟮赖? 这是指民事主体对于已被授予的荣誉保持归自己享有,并不被非法取消或剥夺的权利。荣誉保持权意味着荣誉一经授予,即归荣誉权人享有,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取消或剥夺。同时,荣誉权人外的其他人负有不得侵害荣誉权人荣誉的义务。大道的 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非法侵占他人荣誉的侵权者与荣誉权人有一定的联系或关联。如某企业领导以本企业技术人员的一项设计为自己申报奖项并最终获奖,这即是非法侵占他人荣誉。?ァ? 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ゴ蟮赖?
主要的行为方式包括对他人获得的荣誉心怀不满,向授予组织诬告、诋毁荣誉权人,或者当众摘人荣誉牌匾、撕人荣誉证书,或者公开发表言论诋毁他人荣誉名不符实等行为。这里应注意的是,诋毁他人荣誉侵权的构成,以情节严重为限,如果只是发表一般的不当评价,不宜作侵权处理。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
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大道的获得荣誉往往能带来相应的物质利益。侵害荣誉权人物质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拒发或少发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如少发奖金),以破坏他人荣誉为目的故意损毁荣誉权人的奖杯、奖品、奖章等。如属过失损毁他人的奖杯、奖品等物,则应以一般的侵害财产行为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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