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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的安置预案编制问题

大律师网 2016-12-02    0人已阅读
导读:【破产债权】申请破产的安置预案编制问题 新破产法明确规定,在申请破产的过程中企业必须提供提起职工安置预案,但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破产前,应依据国家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各地方有

【破产债权】申请破产的安置预案编制问题

新破产法明确规定,在申请破产的过程中企业必须提供提起职工安置预案,但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企业在向法院申请破产前,应依据国家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各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根据实践经验,员工安置预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职工基本情况

主要对各类职工的劳动关系状况进行全面的清理,如合同工、劳务工、派遣工、协保人员、内退人员等。

2.职工分流安置的具体措施和去向

主要是劳动关系的承继、劳动合同变更、解除、重签以及劳动关系切断等处理措施和结果。

3.工伤职工基本情况及分流安置措施和去向

包括1—4级工伤职工保障计划及所需费用;5—10级工伤职工保障计划及所需费用;抚恤人员保障计划及所需费用等。

4.企业及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和拖欠情况

包括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及原因、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清偿及解决办法等。

5.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医药费等情况及解决的办法。

6.安置职工所需经费,筹措办法以及各项费用预提数额。

7.其他事项。

在员工安置方案的编制过程中,企业破产应采取鼓励职工自行调出、自谋职业、其它企业安置等多渠道分流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职工自愿选择,有偿安置,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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