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表
(单位申请时)/(个人申请时)
申请人:市××制品有限公司/黄××
受伤害职工:黄××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劳动关系/本人
申请人地址:中山市××镇××街×号
邮政编码:5284××
联系电话:88×××××
填表日期:2005年×月×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制
职工姓名黄××性别男出生年月日1980年1月2日
身份证号码442000××××
工作单位中山市××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8××××
职工、工种或工作岗位××工参加工作
时 间1997年1月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申请工伤
事故时间2005年1月20日xx时xx分左右诊断时间2005年1月20日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右手食指
接触
危害时间 接触职业病
危害岗位 职业病名称
家庭详细
地 址省市××村××组××号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本公司员工黄××,于1997年1月进入本公司工作,任职××工。在2005年1月20日上午10点30分在××车间操作××机器,在拿取零部件时,被××机器×伤右手食指。事后即送中山市××医疗治疗。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
本人同意申请。
签字 黄××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
所填情况属实,同意xx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
伤者已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地址及代收人确认书
为确保工伤认定伤者或其直系亲属能及时、准确地收到工伤认定文书,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伤者或其直系亲属应确认送达地址或指定文书代收人。或本人不能直接接收文书的,应指定代收人并提交代收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因申请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本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工伤认定文书未能被申请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送达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村××组××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88×××××
代收人姓名:张××
代收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3×××××××××
送达地址:省中山市××镇××村××号
伤者或直系亲属签名:×××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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