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保证书】关于装修施工保证书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加强对装修公司(装修队)的监督和管理,给业主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凡在金和小区从事业务的装修公司(装修队),须签订保证书并严格遵守保证书的相关规定。
1、装修公司(装修队)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名单,交验施工人员身份证、照片1张/人,办理《临时出入证》,并缴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否则物业公司有权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本小区。
2、施工人员应佩戴《临时出入证》,以便物业公司进行出入管理。
3、施工人员不准在装修的房屋内或住宅区其他地方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需少数人员留守,由业主申请并签署同意书,到物业公司登记。装修公司(装修队)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公司(装修队)负责。
4、施工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得在本小区户外公共场所、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因此引起其他住户投诉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由装修公司(装修队)承担一切后果。
5、施工人员禁止擅自进入天台;禁止在楼道等公共场所加工作业;禁止开门装修;施工人员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禁止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乱张贴。
6、装修公司(装修队)应按《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管理规定》和业主所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施工未经批准的项目,除责令恢复原样外,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公司(装修队)赔偿。
7、装修垃圾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地抛撒、堆放。
8、装修公司(装修队)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及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教育施工人员安全用电,不得在施工现场烹煮烧烤食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由装修公司(装修队)赔偿。
9、施工人员在小区内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有打架、斗殴、吸毒、赌博及色情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0、装修公司(装修队)必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时间进行装修施工,并须遵守本小区的其他管理规定。否则物业公司将没收其临时出入证,由此产生损失,由装修公司(装修队)负责。
11、装修公司(装修队)装修施工前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水道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禁止将废料、生活垃圾向地漏等排水设施倾倒,以免引起排水系统的阻塞,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装修公司(装修队)负责。
12、施工人员严禁用砖头或其他物品顶住单元门,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13、违约处理:
(1)在装修施工中如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之行为的,物业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2)装修施工中,有意与无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给他人财产、物品等造成损害的,必须
照价赔偿。
(3)因搬运装修材料、家具等进入单元,而损坏或污染墙壁、地面、天花板及其他公共部位,必须照价赔偿。
(4)装修人员违反协议,不听从管理的,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和要求业主更换装修公司(装修队)或拒绝其进入住宅区施工。
(5)情节严重的,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
装修公司(章) 负责人(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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