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7-02-19    0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大地税发[2002]69号 各分局、各市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发布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大地税发[2002]69号
各分局、各市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