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能擅自将没有规定死刑的犯罪判处死刑,也不能为了判处死刑而将法定刑没有死刑的犯罪认定为法定刑具有死刑的犯罪。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死刑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即基层人民法院不得判处被告人死刑。根据刑法第48条以及刑事诉讼
法第200-202条的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2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