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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受理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17-05-15    0人已阅读
导读:商标评审受理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从启动评审程序的当事人上看,商标评审分为三类: 第一、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注册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商标局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商标驳回复审程序; 第二、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作为一方当

商标评审受理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从启动评审程序的当事人上看,商标评审分为三类:

第一、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注册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商标局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商标驳回复审程序;

第二、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商标局作为另一方当事人,被异议人或者异议人作为第三人的商标异议复审程序;

第三、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注册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商标争议裁定请求人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争议裁定程序。

第一类程序只能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注册人提出复审申请而启动;第二类程序可由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提出复审申请而启动;第三类程序只能由商标权利受影响的人或者公众提出。

从评审的对象上看,商标评审包括四类:

第一、在商标注册以前,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决定不服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复审程序;

第二、在商标注册以前,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的复审程序;

第三、在商标注册以后,根据公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是否应当撤销注册不当商标所进行的撤销请求裁定程序;

第四、商标注册以后,注册商标因注册人违法使用或者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而被商标局撤销,商标注册人不服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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