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法保护作者创作
创作,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解释,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这意味着,创作是一种智力活动,这种智力活动直接形成和增添作品,作者通过注入其独有的创作,直接形成具有自身特征的作品。
也就是说,作品必须与创作有关,创作需要有创造性活动,该活动导致作品的诞生。实际上,著作权保护的根本原则就是保护作者创作的原则。
尽管著作权保护的直接客体是作品,但这种保护真正强调的是智力活动本身,即创作本身。
如果我们离开“创作”的质的规定性,孤立地探讨作品的独创性是没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