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股权转让办理公证所需资料

大律师网 2017-08-24    0人已阅读
导读:合资公司提供的材料: 1、 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2、 转让前公司的章程;3、 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情况证明;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提供政府批准证书。4、 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5、 有关

合资公司提供的材料: 1、 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2、 转让前公司的章程;3、 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情况证明;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提供政府批准证书。4、 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5、 有关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6、 他方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

转让方、受让方需提供的材料:1、 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 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3、 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4、 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5、 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历产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6、 股权转让合同一式六份以上。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