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的诉讼期限是多少
2002年我购买了两辆由青岛中汽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青特牌自卸半挂车,该两部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同年我将该公司起诉。2005年12月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给其中的一部车做了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与事实完全不符,我准备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起诉。请问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诉讼期限是多少
律师解答:
你只能申请重新鉴定,起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没有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知识: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