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创新管理对策及尝试
针对投标保证金操作制度上存在的种种问题,为了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作为遏制围标串标的有效途径之一,监管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找准现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执行中的软肋所在,创新思考,摸索出了一套投标保证金操作和管理办法,对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代管机构、凭证开具、有效性判定、退还期限和处理等都做到了明确、统一、合理,便于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1、 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是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但不接受现金,以避免保证金实际来源不真实。如果缴纳现金,其实际来源可能是同一围标者,即便明知如此也无法查证。
2、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投标行业协会代为收取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招标人指定的协会账户。这样可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纽带作用,让协会真正承担起为企业服务,为政府分忧,加强行业自律的职能。
3、 由指定接收账户的开户银行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出具该招标项目实际收到的投标保证金清单,由协会统一代开收据给相应投标人。这样可以避免以往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为不真实的或没有实际到帐的保证金虚开收据的问题,由具有一定公信力的行业协会代收代开可以显示透明和公正。
4、 投标人将协会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会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凭其判定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这样就避免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通常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判定的尴尬,维护市场秩序,减少因此带来的投诉。
5、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由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到协会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到投标单位的银行账户。如果中标公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未通知退款,协会将主动行使行业自律监督权,及时予以督促纠正,情节严重者报告给监管部门处理。
6、 投标人出现串通投标、无故弃标或弄虚作假等应当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监管部门查实后发出处罚通知,协会按照有权部门或单位的通知执行代扣代转。这样使得投标保证金的处理规范化,避免处理阶段由于保证金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控制下难以执行的问题。
总之,上述由行业协会代管投标保证金的创新做法,对规范招标投标市场意义重大。首先,可以避免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保证金收取环节弄虚作假、虚开收据,杜绝由此造成的对其他投标人的不公平和投诉纠纷。其次,由于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都要经过投标单位账户并杜绝现金流动,很大程度增大了投标人围标串标的难度,也增加了围标人收回投标保证金的风险,有利于遏制围标串标。上述管理办法规范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收取、判定、退还和处理等程序,使投标保证金制度更加完善、合理,便于操作,使得招投标双方、代理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都能依法行事、合理参与、互相制约、有效监管、各尽职责与义务,保证了招投标双方权益,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真正有效发挥了投标保证金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