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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的改革

大律师网 2018-08-09    0人已阅读
导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的改革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面临的改革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从以上表述中,可以看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行。也就是说质量监督机构承担质量监督工作的职责并不是法定的,而是受委托的。

这也就难怪几年前,有舆论要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成中介机构,一城设立几个质量监督单位,形成竞争,等等。

实际上,工程质量监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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