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流程】基本程序
2、开标仪式的基本程序是:
主持人宣布开标仪开始。
介绍参加开标仪式的领导和来宾同志。
介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及投标人代表,在介绍招标人及其代表时,应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介绍,先介绍招标人单位名称,接着介绍其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
宣布监督方代表名单。
宣布工作人员名单。
宣读有关注意事项。
检查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的密封情况。由监督方代表、投标人代表检查招标方提交的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的密封情况,并公开宣布检查结果。
宣布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由工作人员开启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并公开宣读。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由监督方代表、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并公开宣布检查结果。
开标。由工作人员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开标应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唱标。由工作人员按照开标顺序唱标,唱标内容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唱标结束后,主持人须询问投标人对唱标情况有无异议,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监督方代表讲话。由监督方代表或公证机关代表公开报告监督情况或公证情况。
领导和来宾讲话。按照开标仪式的程序安排,参加开标仪式的领导和来宾可就开标以及本次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发表意见、看法,提出建议。也可以安排采购人代表发言,由采购人代表向有关方面作出承诺。
开标仪式结束。主持人应告知投标人评标的时间安排和询标的时间、地点,并对整个招标活动向有关各方提出具体要求。
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评标
1、开标仪式结束后,由招标人召集评标委员会,向评标委员会移交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评标过程中任何一方、任何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3、评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