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商务部发布修订后的《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

大律师网 2018-09-02    0人已阅读
导读:202年2月4日,商务部以202年第号令发布了修订后的《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以下午简称《管理规定》)。新的《管理规定》自202年3月5日起施行。原《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外经贸配字[999]第87号)同时废止
202年2月4日,商务部以202年第号令发布了修订后的《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以下午简称《管理规定》)。新的《管理规定》自202年3月5日起施行。原《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外经贸配字[999]第87号)同时废止。
根据《管理规定》,所称许可证书是指由商务部监制完成且尚未发放的各类具有许可进、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等。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受商务部委托,管理各类许可证书,并监督、检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所属进出口许可证签发机构对该规定的情况。
《管理规定》要求发证机构对许可证书的管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并指定专人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管理规定》还对许可证书的征订、印制、保管、进出库台账登记、调剂与遗失的处理、核查、销毁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商务部令202年第号 发布《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对外贸易管理类”项下“货物贸易限制法规目录”。 进出口许可证 证书管理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