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工龄计算问题
我88年9月任民办教师,91年12月从岗位上参军,2007年3月转业,现任职于公安局当普通民警,我那三年可否计为连续工龄,部分省市已有相关规定,但国家没有统一发文,特在此咨询,谢谢律师!!
律师解答:
应计为连续工龄。
相关法律知识: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