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最新房屋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条
2.《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条、七十条、七十一条、七十二条、七十三条。
二、前置条件:无
三、申报材料:
(一)预购商品房所有权预告登记
1、常州市武进区房屋登记申请书(预告登记);
2、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3、申请人身份证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1、常州市武进区房屋登记申请书(预告登记);
2、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3、转让方的土地使用权证;
4、申请人身份证件;
5、婚姻状况证明;
6、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7、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8、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常州市武进区房屋登记申请书(预告登记);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3、抵押合同;
4、主债权合同;
5、申请人身份证件;
6、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7、商品房预售合同;
8、已付款凭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9、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四)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1、常州市武进区房屋登记申请书(预告登记);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申请人身份证件;
7、婚姻状况证明;
8、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9、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当事人已婚的,需提交结婚证或能反映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当事人未婚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当事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丧偶者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2、提交材料都应出示原件,如原件存档,提供复印件的,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章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房地产管理处申请→受理登记材料→事项办理→记载于登记簿→领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区房地产管理处产监科
九、联系电话:8631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