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含义

大律师网 2018-12-16    0人已阅读
导读:【夫妻财产赔偿】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含义 夫妻财产约定制是夫妻婚姻关系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夫妻约定财产制,亦称为契约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对他们的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

【夫妻财产赔偿】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含义

夫妻财产约定制是夫妻婚姻关系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夫妻约定财产制,亦称为契约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对他们的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一种制度,它包含婚前约定和婚后约定两种情况。

约定夫妻财产的范围

婚前约定财产

即夫或妻一方在婚前的个人财产。包括取得所有权后已经实际占有和还没有实际占有的财产及财产收益。它们是婚前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所累积的合法财产。比如:储蓄、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各种收益等等。对于婚前财产,只有通过书面明确有效的约定其为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婚前财产才能够成为夫妻的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这里所称的取得的财产,应当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已取得的财产。财产应当指的是广泛的财产范围。它包括:劳动生产所得、各种收益、添附的财产、拾得遗弃物、继受取得的财产等。

从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角度出发来看财产约定的内容,是否属于夫妻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关键的是看《婚姻法》第十七条所涉的财产对象,《婚姻法》第十八条所涉的特定财产约定以及《婚姻法》第十九条所涉及的规定。

损害赔偿推荐律师:郑宝华律师

郑宝华律师,著名青年律师,男,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执业于昆山三大律所之一的江苏丰田律师事务所。2011年7月郑宝华律师代理的案件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郑宝华律师曾在昆山外资企业工作多年,担任过人事主管、工会主席、体系工程师职位。熟练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工伤纠纷操作细节和要点,处理和化解大量的劳动工伤纠纷。长期潜心钻研劳动工伤理论,透彻剖析劳动工伤政策法规,成功代理劳动、工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上百件,包括部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担任数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郑宝华律师具有扎实丰富的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经验,案件代理认真负责,过程和结果每每超越当事人的期望、深受当事人的好评。理论功底扎实,执业技能深厚,庭审经验丰富,精力旺盛,斗志强烈,崇尚法律,追求正义。

咨询电话: 13205158217

联系地址: 昆山市长江中路177号新都银座3幢6楼

服务律所: 江苏丰田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