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人身权】人身权是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吗
人身权的客体,是在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上所体现的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利益。在这一点上,人身权与财产权泾渭分明。无论是财产所有权、他物权、还是债权、知识产权、继取权,无一不以直接的财产利益为客体。人身权恰恰相反,仅以民事主体自身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为客体。
称人身权是没有财产内容的权利是否正确,事实上,在诸种人身权中,只有个别的权利可以说没有财产内容或财产利益,如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在有些具体的人格权和身份权中,不仅有财产内容,而且有的还具有明显的财产利益。例如,肖像权体现的基本利益是精神利益,是人之所以作为人而存在的公民人格利益。但是,这种人格权与名誉权不同,其所具有的财产利益是该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财产利益来源于肖像的视觉艺术品的美学价值,而这种美学价值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恰恰可以转化为财产上的利益。但是,这种财产利益不是直接的,而是消像权精神利益转化、派生的利益。
人身权没有直接财产利益的属性,决定其不能用金钱来估算、衡理。其权利内容,主要体现的是人格关系、身份关系中的精神利益,诸如情操、社会价值观、思想意识的纯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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