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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

大律师网 2021-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第三百一十八条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八条 【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属】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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