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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大律师网 2021-03-11    0人已阅读
导读:第七百四十五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七百四十五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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