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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色情信息传播是否加重处罚?

大律师网 2024-03-05    0人已阅读
导读:在处理未成年人网络色情信息传播案件时,我国法律确实倾向于加重处罚。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对于网络色情信息缺乏足够的识别和抵抗能力,保护其免受此类不良信息侵害是法律的重要职责之一。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色情信息传播行为,在定罪量刑上通常会从严从重。

未成年人网络色情信息传播是否加重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已是明确的犯罪行为。当该行为涉及未成年人时,由于其社会危害性更大,对未成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所以往往会被视为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情形。如果行为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接收方或可能接收方包括未成年人,仍然传播网络色情信息,那么在定罪量刑时,法院将对此类行为进行更为严厉的评价和惩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制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依法从重处罚。

法律如何规制向未成年人推送不良网络内容的行为?

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是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向未成年人推送不良网络内容的行为,我国法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制:

1. 网络信息内容监管: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推送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恐怖等内容的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和抵制此类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2.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特别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信、文化和旅游、公安等部门举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并通过优化算法推荐等方式,限制或者禁止不适合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内容。

3. 行业自律与企业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向用户(包括未成年人)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管理,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

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此外,《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也对相关行为进行了具体细化的规定和要求。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色情信息传播行为采取了更严格的法律规制与惩罚措施。我们应积极倡导社会各界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环境,尤其是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网络色情等不良信息的侵害,同时也提醒相关行为人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勿触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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