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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有哪些行为表现?

大律师网 2024-11-02    0人已阅读
导读:不正当竞争有哪些行为表现?混淆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依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定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是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大律师网下文为您具体介绍。
不正当竞争有哪些行为表现?

  混淆行为: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使用与知名商品相似的名称、包装等,造成消费者误认;

  伪造商品产地或质量信息。

  限制竞争行为:

  公用企业或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购买和使用其附带商品;

  政府机构实施行政性强制经营活动或地区封锁。

  商业贿赂: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虚假宣传: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

  低价倾销: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条件或强制捆绑销售。

  不正当有奖销售:采用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诋毁竞争对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不正当竞争怎么举报?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查处。

  公众和受影响的经营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去电或者线上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不正当竞争有哪些行为表现?”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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