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患者拒绝治疗医生要负责任吗?

大律师网 2024-11-23    0人已阅读
导读:患者拒绝治疗医生要负责任吗?患者拒绝治疗时,医生通常没有责任。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大律师网为您具体分析介绍。
患者拒绝治疗医生要负责任吗?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其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若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才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还明确规定了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几种情形,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以及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但患者不配合治疗并未列入其中。

  在患者不配合治疗导致损害的情况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仍应尽到必要的告知义务,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以及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责任划分为:

  完全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以上就是关于“患者拒绝治疗医生要负责任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海量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