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责任人无法明确的情形,消防救援机构不会终止调查,也不会随意推定责任,而是会启动法定的疑难事故核查流程,通过完整勘验取证、技术鉴定、线索排查等方式最大限度还原事故真相,逐步缩小责任排查范围。
工作人员会全面固定现场痕迹、留存物证资料、梳理现场管控记录,排查场地使用、设施管理、作业操作等各类关联环节,逐一排除无过错主体,锁定具备过错嫌疑的相关主体,保障调查工作严谨规范。
经过全面调查取证依旧无法精准锁定直接责任人的,消防救援机构会依法出具客观的事故认定文书,明确记载可以排除的起火原因和无法排除的起火诱因,如实载明事故调查结果,不会凭空划定责任。后续民事纠纷处理阶段,司法机关会结合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依据各方主体的安全管理义务履行情况、场地管控职责、设施维护义务等内容,合理划分过错比例,确定对应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条,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火灾事故责任人需要根据自身过错大小、行为性质以及事故造成的损害程度,承担法定的对应责任,所有追责标准均以消防安全相关法律为依据,不存在随意追责的情形。
(一)行政责任
该责任适用于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但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主体,个人存在违规用火用电、占用消防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行为引发火灾的,情节较轻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单位存在消防隐患不整改、管理制度缺失、设施配备不达标的,可被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二)民事赔偿责任
只要火灾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损伤或公私财产损毁,责任人就需要全额承担对应的赔偿义务,涵盖财产修复重置费用、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补助以及善后合理支出等全部项目。
(三)刑事责任
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巨额财产损失的,会依法追究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火灾事故责任者应承担的责任可能有哪些火灾事故责任者依据自身身份和过错类型,对应承担的责任类型存在明确区分,不同主体的追责侧重点各不相同,整体分为直接过错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以及监管履职责任三类。
(一)直接行为人主要承担直接过错责任,因个人违规操作、危险作业、不当用火用电等直接行为引发火灾的,需要独立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以及刑事追责,是事故最直接的责任承担主体。
(二)场地管理者、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即便自身未直接引发火灾,只要存在日常消防管理缺位、隐患排查不到位、设施维护缺失等履职瑕疵,导致火灾发生或损失扩大的,需要承担对应的次要责任或补充责任。
(四)行业监管主体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纵容消防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引发事故的,还需要承担对应的监管追责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综上所述,火灾责任不明时消防部门会客观记录调查结果,由司法机关依法推定责任。事故责任主要包含行政追责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不同过错主体对应不同追责类型,依规承担对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