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没有提前一个月说明,是否违规?
发表于 2021-03-01 13:35
向TA提问用人单位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若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发表于 2021-03-01 14:22
向TA提问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算:离职补偿金=本人工资*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1、未到合同期公司方面辞退员工且无正当理由(公司经营困难不是正当理由),应赔付等于员工合同年限的月工资,即:已有两年合同,则赔付2个月薪资,如未满半年的按0.5个月计算;2、辞退当月工资正常结算;3、如公司要求立刻办理离职(一般都如此),则要赔付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代通知费用;4、按相关法规,当签署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之时,公司就应支付赔偿金,但鉴于实际执行中的情况,双方可协商,但如果公司要求延期一个月(很多公司都会这么提而且这么干),则是违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介入(很多公司的做法是,一个月后支付,给现金,不走税。如果尽快结算,就走银行正常扣税,看个人的想法了);5、关于扣税问题,按照年限赔付的部分,如果没有超过当地年平均工资的3倍,不扣税(北京地区的3倍数字是1x万一年);工资部分,正常扣税。
发表于 2021-03-01 15:12
向TA提问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如果是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没有签劳务合同在职2年半然后辞退员工,但是社保又是再另一个公司缴纳的。这个改怎么办
法律顾问1位律师回答律师好,我是员工林亮,在医疗器械公司干了一个多月,被辞退,应得到什么补尝。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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