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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律师您好,在某平台相识一位女士,并确立恋爱关系,我在半年之内,被她以各种理由索取财物近六万元。在短暂的半个月同居后,她删除了我的聊天记录,使我无法拿出证据索回财务,这个时候,我可不可以偷偷拿着她的手机去报案,因为她的手机里有聊天记录的。

黑龙江-齐齐哈尔 发表于:2021-03-13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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