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原房主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表于 2021-03-16 14:42
向TA提问房产合同违约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需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果说双方在于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来赔偿对方的。如果说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的约定,这种情况下一方违约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打个比方说,如果房价上涨,房主违约这种情况下,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买受人一方就可以要求房东承担房价上涨部分的差价,这一个是损害赔偿责任的赔偿。如果说房价下跌买受人违约,房主也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房价下跌部分的差价。这一类问题事实上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以及合同履行程度等具体分析的,建议面临类似问题的朋友及时咨询当地的律师处理,以便最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21-03-16 15:10
向TA提问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守约的一方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1、继续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买方已经支付价款,但卖方迟迟不交付房屋,买方就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房的义务;或者卖方已经交付房屋但买方不支付价款,卖方就有权要求买方继续支付价款。同时,继续履行不影响违约方仍然要向守约方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但有下列情况则不适用继续履行: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或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的;或者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2、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有约定违约金,则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违约方也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的损失。3、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自己将不履行债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你好 现在签约的一个公司用手段逼迫我违约,请问我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融资顾问2位律师回答拆迁安置房无产权证,已交易尽3年,我是卖方按合同要违约归还房子一事。谢谢!
拆迁安置4位律师回答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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