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出血引起死亡案,做司法的结果可能对死者不利,请问这个怎么办?
如果医患双方尤其患方对临床诊断的死亡原因无异议,该临床死因诊断依病情和医学标准也能夠得到多数鉴定机构认可的,可以不尸检。如果死因临床诊断与病情偏离很大,易引发争议,还是尸检为佳,否则可能导致鉴定机构不接受委托,造成维权困难。医疗案件涉及复杂的专业分析和判断,建议携带全部病历,向医疗专业出身的律师咨询评估,以免盲目诉讼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发表于 2021-04-01 11:22
向TA提问建议做司法鉴定要求赔偿,可以委托律师
建议先尸检查明死亡原因,同时先找专业律师及时封存复印病历,收集相关材料,对病历进行专业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再来,决定是否启动医疗损害鉴定。
程集镇派出所所长收及个人鉴定委托的司法鉴作主要证据,这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
刑事诉讼3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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